界首一男子冒用哥哥身份,结婚领证长达14年,,一起特殊的身份冒用事件在界首引起广泛关注。一名男子竟然冒用其哥哥的身份,与他人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时间长达14年之久。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深思。,,据了解,这名男子长期冒用哥哥的身份信息,成功地瞒过了多方,与他人建立了婚姻关系。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道德准则,更严重地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在这起事件中,被冒用的哥哥可能毫不知情,而涉事男子的行为无疑是对家庭伦理和社会秩序的严重挑战。,,这一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涉事男子最终被揭露并受到法律的制裁。相关部门也对婚姻登记等制度进行了反思和整改,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起事件不仅引发了人们对身份冒用行为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婚姻制度、家庭伦理以及社会责任的深刻反思。身份冒用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涉及婚姻、家庭等敏感问题的事件,我们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家庭伦理和社会秩序。
2016年7月的一天,界首市的张洪文和女友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登记系统里显示他已婚,且登记的妻子竟是他的弟媳。原来,多年前张洪文的弟弟张洪彬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便冒用了哥哥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随后,无法进行结婚登记的张洪文将界首市民政局告上了法庭。
弟弟用哥哥信息登记结婚
家住界首市芦村镇的张洪文与张洪彬是同胞兄弟,兄弟俩的户口登记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哥哥张洪文生于1970年7月,弟弟张洪彬生于1981年12月。
2002年春季,张洪彬和李丽在外地打工时相识、恋爱。同年7月,二人商定到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时,有一个巨大的障碍横亘在二人面前:当年张洪彬才21岁,不到法定婚龄,无法进行结婚登记。急于登记的二人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心生一条“张冠李戴”的妙计:张洪彬冒名顶替哥哥张洪文的信息登记结婚。
着急领证的张洪彬完全没有考虑此事可能产生的后果,他当天夜里回到家中,从父母的房间偷偷拿走户口簿。第二天一大早,他又赶往公安局,用哥哥张洪文的名字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了一个身份证,随后和李丽来到界首市民政局,用哥哥的信息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
哥哥发现被结婚14年
因为结婚证上是哥哥和妻子的名字,平日里,张洪彬每当看到结婚证时总会有种莫名的酸楚。十多年来,他默默地把结婚证藏了起来,从不示人。
期间,张洪彬假冒哥哥身份登记结婚的事情一直未向哥哥言明。考虑到哥哥一直没有谈恋爱,张洪彬试图将此事一直瞒下去。
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2016年,张洪文也顺利找到了另一半,并准备和女友步入婚姻殿堂。可是,当他和女友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时,才发现他的户口和名字被弟弟冒用,已无法进行结婚登记。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无奈的张洪文将界首市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界首市民政局确认他于2002年7月办理的结婚登记无效。
法院:属冒用信息,结婚证无效
2016年9月,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持本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本案中,张洪彬与李丽向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时,由于张洪彬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达到与李丽结婚的目的,便冒用哥哥张洪文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导致界首市民政局为其颁发的结婚证无效。张洪文诉求确认民政局为第三人张洪彬与李丽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无效,法院予以支持,判决确认民政局为张洪彬与李丽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无效。
说法
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裴佩:个人信息是一个人的名片,也是一个人展示自己让别人信服的资料,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如今,冒用他人信息犯罪的违法行为已经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因此受到伤害。因此,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不外泄,以免让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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