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议增设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罪名,填补法律漏洞

代表提议增设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罪名,填补法律漏洞

蓝祖明 2025-03-06 明星八卦 751 次浏览 0个评论
摘要:,,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的现象,有代表提出增设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罪名的建议,以填补法律空白。这一建议旨在加强对伪造亲子关系证明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的行为日益增多,不仅侵害了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增设相关罪名势在必行。此举不仅能有效打击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的违法行为,还能起到警示作用,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当前,我国在亲子关系证明方面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存在法律空白。增设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罪名,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法律更加严谨、周密。这不仅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针对这一建议,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增设相关罪名的过程中,应明确罪名的适用范围、量刑标准等具体内容,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增设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罪名是填补法律空白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的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继续关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相关工作。她提出建议,取消拐卖犯罪追诉时效限制,并对全国户籍登记中存在“来历不明”、“户籍信息矛盾”及“非婚生子女未登记生父母”等异常状态的人员开展强制性DNA采血筛查。

李紫微还建议废止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中的“拐骗儿童罪”,将该类行为统一纳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范畴。她主张增设“组织非法送养”和“伪造亲子关系证明”等新罪名,以填补法律空白。此外,她认为应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基准,实现买卖同罪同罚。

李紫微指出,从社会危害性来看,拐骗儿童犯罪与拐卖儿童犯罪并无本质区别,应在量刑上保持大致平衡。长期以来,拐骗儿童罪处罚过轻,导致犯罪分子有恃无恐,通过刑法规制预防犯罪的效果大打折扣。

责任编辑:张佳鑫 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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