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社会,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其中针对35岁年龄段的歧视尤为突出。这种现象不仅违反了公平就业的原则,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公平就业,必须尽快遏制这种就业歧视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成为企业招聘的重要考量因素。一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35岁以上的求职者存在偏见和歧视,将其排斥在就业机会之外。这种歧视现象不仅影响了这部分求职者的就业权利,也阻碍了社会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为了促进公平就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35岁就业歧视现象。政府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就业歧视行为。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重视劳动者的素质和实际能力。,,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形成反对就业歧视的共识。媒体可以积极宣传公平就业的理念,提高公众对就业歧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舆论监督,对存在就业歧视的企业进行曝光和批评。,,劳动者自身也应提高素质和技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遏制35岁就业歧视现象,促进公平就业是当务之急。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35岁现象”在我国就业市场上仍然存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和学历歧视等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国家已经明确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并付诸实施后,年龄歧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造成直接损害。
从各类招聘信息来看,年龄成了用人单位可随意设定限制的指标。有的单位甚至根据学历分段设置了32岁、30岁、27岁等限制条件。例如,一些高校与研究机构对博士毕业生设定了“35岁以内”的限制性条件,这不仅严重背离了公平就业的积极政策导向,也使得一些青年学子不得不连贯升学,导致一批优秀青年学子因年龄限制无法找到称心工作,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
郑功成认为,35岁限制入职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应进行有效干预。在人均受教育年限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大背景下,就业领域年龄歧视现象的泛滥及其不良效应日益凸显,需要尽快遏制就业年龄歧视现象持续的势头,制定纠正这一问题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他建议,相关主管部门清理原有的带有年龄歧视的政策性文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营造不因年龄影响平等就业、公平就业的政策环境。国家应当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现象特别是年龄歧视现象中发挥带头作用,并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开通就业年龄歧视的申诉途径,建立相应处理机制,并建立就业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他还建议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将反就业歧视纳入其中,对就业歧视现象给予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制。
平等就业是建设公正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劳动者参与公平竞争的前提,应当成为衡量就业质量、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核心指标。应鼓励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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